龙江水稻“新标准”:有机水稻产地应距主要公路百米以上

时间:2018-10-11 09:40:36 来源:哈尔滨日报作者:水稻点击:

导读:[db:简介]
扫描关注公众号

哈尔滨日报记者 霍亮

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省农委及相关大米生产部门和单位,共同制修订了《优质生产技术规程》《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 优质生产技术规程》《绿色食品 生产技术规程》《有机食品 生产技术规程》4 项龙江省地方标准,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实施,将有助于全面提升龙江大米品牌形象和竞争力。

网络配图

依据最新发布的《有机食品 生产技术规程》,对稻米生长的土壤、灌溉用源以及稻田区域的空气质环境都有着严格要求。有机稻产地应远离主要公路或距主要公路 100 米以上,距环境污染严重的化工、工矿企业 5 千米以上。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15618-2018 的二级要求,农田灌溉用质应符合 GB 5084 要求,环境气质量应符合 GB3095-2012 的二级(即要求大气总悬微粒年平均值 0.15mg/m3,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 100%)和 GB9137 要求。

我省《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》提出,绿色稻每公顷施有机肥 30 吨至 45 吨,3 年施一次。一般情况下化肥总量为每公顷纯氮 100 千克至 120 千克。

我省发布的大米标准,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更严格标准,通过对稻栽培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等全过程建立标准,促进和推动龙江大米生产全省标准统一,以标准引领和规范优质粮食生产,逐步实现生产标准化、经营产业化、产品市场化,使生产出来的大米具有良好的品质保障,全面提升龙江大米的品牌形象。我省制定更高的地方标准,就是要进一步体现出龙江大米食味品质优的特点,同时助推提高龙江大米国际竞争力。

此外,本次稻米节上同时发布了五常大米地方标准和响大米标准

编辑 李洪霜

值班主编 张雷

最新文章
推荐文章

网友跟帖

关于儿童城

Copyright 2005-2017 61.city 〖儿童城〗 版权所有

声明: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