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惯性便秘?芍药“易动”来试试

时间:2018-05-25 23:35:14 来源:凤凰网作者:芍药点击:

导读:[db:简介]
扫描关注公众号

习惯便秘,多属于祖国医学大便结证。凡阴虚耗,火盛亏的患者,多会导致津液不生,传道失职,渐成本证。

治疗方面,固宜者凉之,寒者温之,虚者补之,者润之,而养滋阴实为治疗本证的根本原则。不可为了速效,妄用通利,重伤元气,耗散真阴,以致结更甚。

但遇久病或重症患者,如用养滋阴,则多缓不济急,若迳用通利,而后果又属不良。

经过临实践,证明芍不仅通便效果良好,且无便后结更甚之虞。兹谨简介如下。

1

用芍治疗习惯便秘的经过

上往往遇到不予灌肠(或用指掏挖),就不能排出粪块的病人;或在服用大量竣下后,可暂通便1~2次,后又更显秘结;或屡服泻而仍不便者。

听来似乎属于“小病”,但患者却苦不堪!

因思如何能在不伤阴、不败胃的基础上,达到较的无不良反应的使病人大便畅通,且无便后复结的办法

经过再三思考,想到《伤寒论·太阴篇》中“太阴为病,脉弱,其人续自便利,设当行大者,宜减之,以其人胃气弱,易动故也”。

这一条,第一把大并举,都列入“减”例;第二还说明了“宜减之”的原因

我想:大作用虽不相同,但其“易动”却是一致的。

从而进一步设想,如何才能把芍用于胃气不弱的习惯便秘病人,使其能“动”呢?

于是,翻阅了一些关于籍。

《本经》说:“芍主邪气腹,除痹,破坚积,寒疝瘕,止,利小便,益气”。

从其主治中,看不出有明显的通便作用,那就更谈不上用它治疗便秘,何况文中还明的指出它有利小便的效能呢!

再查《别录》,它说:芍主治“通顺脉,缓中,散恶,逐贼,去气,利膀胱大小肠,消痈肿,时行寒,中恶,腹”。

这段文字里,也只提到“去气,利膀胱大小肠”,仍然得不到用芍治疗便秘的较为满意的答案。

反复思考,张仲景既然提出芍“易动”,那在他的著述中,总还可以找出一些线索。

于是对《伤寒论》、《金匮要略》二中用芍的64个处方筛选一下,比较起来,脾约麻仁丸方中之用芍,似较突出。

但该方不以芍为主,同时又配合了其他几种泻下物。所以,这也很难说明只以芍为主,便可治疗便秘的这个问题

继之又读《本经疏证》:“脾约麻仁丸,则似用芍为下者,盖因阴结而地道不行,得此即可通降故也”。

虽然说“得此即可通降”,而因配有大、麻仁等物,所以仍难使人理解到“通降”之功首在芍

再读《本经读》:“芍,气平下降,味苦下泄而走,为攻下之品,非补养之物也。……气滞之病,其主之者,以苦平而泄其气也;滞之病,其主之者,以苦平而行其也”(关于芍的“味”,另文讨论)。

复读《本经疏证》之“芍能入脾开结”及“芍合甘以破肠胃之结”。

在芍为“攻下之品”和芍合甘能“破肠胃之结”的启发下(所谓结者,是指气滞、滞;所谓攻下者,是行滞之意;滞去则气畅而新者可生),虽然个人阅读有限,未曾见过以芍为主治疗习惯便秘一证的先例,但根据上述中医理论的基础以及芍的功能,分析比较,似可试治便秘

我在临实践时,重点放在小便正常的病人。后,观察其通便方面,能够起到什么效果;小便方面,发生些什么反应

2

处方、适应证及服法

处方:生芍24克至45克,甘12克至15克

适应证:、气滞及虚型便秘(粪干成块,堆集肛口,虽经持久努挣,终仍不能自行排出者)。

处方:生芍24克至45克

适应证:同上证,兼压偏高者。

处方:生芍24克至45克,阿胶(烊化)18克至30克

适应证:同上证,兼阴虚者。

以上三方,均系成人量,煎服,一日一剂或一周一剂,以便畅为度。

本疗法对于某些疾病所引起的“症状便秘”,如肠癌、乙状结肠狭窄、结核等病人之便秘症状,服后也能起到通便而不伤阴,且无便后更加明显结的作用。但从远效来说,则仍应以治疗主病为主。

3

病例简介和疑点

我是一个典型的习惯大便结患者。

十年来,常本证所困迫,后来引起痔疮、便。虽然习以为常,思想不太重视,但常因此导致食少及发生其他症状

每用生芍45克、阿胶30克,煎服一次,6小时左右,即可畅便,次日或隔日续服余,又必大便。

后便前均无不良反应,小便如常。一周一剂,可达到间日一便。后因阿胶有时短缺,改用芍一味煎服,亦获同样效果

1962年间,有一男孩,产于XX医院,生后数日尚不大便,于第五、六日灌肠后,方开始第一次大便;直至半岁,每三日必灌肠一次,否则努挣号,粪便仍不能排出。

后来就诊,处以生芍9克,甘6克,服至三剂,即可自便。续服七、八剂后,日便一次,且无努挣表现。至于小便,前后,并无什么改变

多年来,根据辨证选用三方,治疗本证多例(除气虚及阴寒凝结型外),均取得预期的效果

在这些病例中,偶有兼肿胀者,因后大便得畅而肿消者有之,但未发现一例于之后,大便仍然不通而尿量、尿次独现明显增多者。

因此,我对《本经》只提及芍“利小便”,却未明显谈到能通大便一点,不无疑义。

当然,这与个人平低,经验少,病例不多,观察不详,再加之个人未专用芍以利尿为目的而去治疗肿病人,不无关系。仅就管见提出,以供研究

▍版权声明:

○本文摘自杨作楳先生的《临证录》,甘肃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。由大象医友会校编发布,尊重知识与劳动,转载请保留版权声明。

○版权归创作人所有,我们尊重著作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,如涉及版权争议,请著作权人告知我方删除,谢谢。

最新文章
推荐文章

网友跟帖

关于儿童城

Copyright 2005-2017 61.city 〖儿童城〗 版权所有

声明: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