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7-10-18 14:14:03 来源:作者:点击:
家住城北的李女士是一位新晋妈妈,孩子才刚满一周岁。自打孩子一出生,一家人的重心就全部放在了宝贝身上,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上怕摔了,抱在怀里怕碰了。
前几天,孩子有一些发烧,这天上午,李女士便和婆婆一起带着孩子去了附近的医院。看病的过程很顺利,可是就在在门诊大厅等检查报告的过程中,意外发生了。
孩子10个月的时候就已经会走路了,因此在报告的过程中,李女士把孩子放了下来,想让他自己走走。
结果没走两步就出了事!孩子不小心摔了一跤,头磕到了医院公共座椅的椅背上,此处非常锋利,孩子的头上被割开了一个小口子,顿时血流如注。
这可把李女士吓坏了,她赶紧抱起孩子冲到了儿科,儿科说去楼下的急诊看看。李女士又一路狂奔至急症室,让医生包扎。看到孩子留了这么多血,李女士的婆婆吓的六神无主,连电话号码都不会拨了……
随后李女士通知了自己的丈夫,CT,缝针,三人一直折腾到晚上八点多才结束,把孩子带回了家。
第二天,李女士带着孩子回去检查伤口,可是令人奇怪的是,过了这么久了,医院也没有联系过她。孩子昨天可是吃尽了苦头,光缝针就缝了3遍!
李女士找到我们,就是想问问律师,这件事医院有责任吗?该如何要求赔偿呢?
签约律师:杨文娟
“律师来了”签约律师,浙江泽大(义乌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擅长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、债务追讨、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律服务。
首先,受伤小孩系未成年,他的监护人有监护看管孩子的责任,小孩受伤,监护人要承担责任。
本案中,受伤小孩才一岁多,正是学走路的年纪,作为监护人的妈妈和奶奶应该做到小心谨慎的照顾。医院作为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,对于一岁多的孩子来说,存在的危险就更多了,孩子的监护人让小孩自己走路后碰到医院的公共座椅头部受伤,其没有尽到看管照顾的义务,孩子的监护人即妈妈和奶奶是要承担主要的责任的。
其次,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则需要看院方对小孩的受伤是否有过错。医院是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,在公共区域如走廊、等候就诊区等设置公共座椅是正常的。而椅背处有突出危险部位也是大家都知道的,那么作为小孩的监护人,更应做到让小孩避免此处危险。
但是如果座椅存在瑕疵,例如边角太过锋利等,医院没有及时维修或更换,那么院方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。
小孩因头部受伤就诊而支出的医疗费用、美容费用,监护人和院方根据各自所负责任进行承担。
最后,提醒各位孩子家长,尤其是新晋的宝爸宝妈,一定要看管好自家宝贝,让孩子远离危险。尤其是学爬学步孩童,生活中有很多潜在的危险物,作为家长的我们一定要谨慎,让孩子在安全的前提下,积极探索这个世界,健康快乐的成长!
编辑:x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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